本所创立于1993年,是中国大陆第一批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经过十三年的发展,本所已成长为深圳市规模最大、影响最大、实力最雄厚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2004年,本所购买了甲级写字楼田面城市大厦24楼整1,400平方米为办公之用,2006年,另外承租该大厦26楼半层,办公面积扩展到2,100多平方米。为了更好地与客户交流,我们在深圳市的律师行业中率先将办公区和会客区分开,并在会客区中专设了五间大小不一的会客室。此外,本所还设有入室花园作为客户交流区。本所的办公环境和办公设施在深圳市律师事务所中首屈一指。
随着业务的发展,本所和全球不少同行建立了合作关系。2004年12月,我们联合全国八大城市极具影响力的八大家知名律师事务所建立了中国律师的旗舰联盟“八方联盟”。2005年年初,我们同香港知名的罗拔臣律师行(Robertsons Solicitors and Notaries)建立了战略伙伴关系。
截止2006年4月30日,本所已有105位专业人员,其中包括17位合作伙人和77位专职律师。本所部分合伙人和专职律师曾在境外法学院深造。本所律师中不少人具有其他学科背景或其他行业工作经验,一些律师取得了专利代理人资格、注册会计师资格和注册税务师资格。我们用汉语(包括普通话、广东话、潮州话、客家话和闽南话)、英语和日语为客户服务。
本所经常作为外聘律师为中国境内外的客户服务,客户涵盖高科技、传媒、文化、信息产业、建筑、房地产、能源、金融、保险、制造业、采掘、农业、服务业、事业和物流等多个行业,其中既有政府机构和企业,也有行业组织和个人。我们的主要服务领域包括公司法、外商直接投资、人力资源和劳动法、商事、知识产权、土木工程和房地产、金融、保险、争议解决等。我们的经验和专长使我们能有效处理客户遇到或提出的复杂问题。我们通过响应及时、切实可行、节约时间、费效比高的解决方案,成为客户可依赖的战略伙伴。
在稳固传统业务的同时,我们不断积极开拓法律服务新领域。在下列领域,我们都是中国大陆第一批介入的律师事务所:
- 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
- 公司上市
- 企业破产清算
- 建设工程法律服务
- 房地产按揭
- 公司并购
在积极开拓业务的同时,我们大力规范管理,建立了一整套管理规范,并严格执行,从而建立了良好的信誉。本所历年来多次被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司法行政机关表彰:
- 2006年,本所在深圳市司法局、深圳市律师协会联合进行的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评比中,获得第一名,被评为先进单位;
- 2005年,本所被全球华人竞争力品牌大会评选为律师行业“十佳品牌”,前任管委会主任郭星亚律师2004年度中国最具影响力律师行业“十佳企业家”称号;
- 2005年,本所被深圳市专利协会第一届理事会评为副会长单位;
- 2000年,本所被深圳市司法局评为深圳市首届先进单位;
- 1998年,本所被评为深圳市司法行政先进工作单位;
- 1996年,本所被中国司法部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称号;是中国大陆仅有的三家获此殊荣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 1995年,本所被广东省司法厅授予“省级先进集体“称号;
- 1995年,本所被深圳市司法局授予集体三等功及“先进集体”称号。
由于我们的良好业绩,本所首席合伙人郭星亚律师和管委会委员崔军律师、洪国安律师分别当选为第四届和第五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崔军律师当选为现任深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本所理论研究成就也相当惊人。本所律师先后主编了《深圳股份制改革中的律师实务》、《企业破产清算中的律师实务》和《律师名案论辩与实务研究》等多部专著,并在各类专业杂志上发表数百篇论文。本所还拥有自办杂志《星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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